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内蒙古实施方案来了!
内蒙古实施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详细方案公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透露,该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旨在支持国家层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特别是汽车消费。
根据该方案规定,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可报废拥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或报废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然后在内蒙古各市的汽车销售网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的新车,完成登记上牌,即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购车补贴。其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可获得12000元/辆的补贴,而燃油车则可获得9000元/辆的补贴。
该方案同时明确了补贴申领流程,要求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指定网站或小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补贴条件的将通过审核。
为确保政策执行及资金安全,方案还规定了监督管理要求,各部门需协作配合,不得设置地域性、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同时建立咨询热线接受公众诉求。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将会与相关部门合作,指导各市有效贯彻补贴政策,加强宣传力度,为消费者参与以旧换新提供便利,推动更多优质产品进入市场,使消费者受益。(经济日报记者 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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