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新规今起施行,违法超 3 次或被扣车

xxn 阅读:76091 2024-12-30 08:01:37 评论:0

IT之家 12 月 30 日报道,备受瞩目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于今日(12 月 30 日)正式实施。《规定》涵盖8章55条,全面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及充电等方面的管理措施。此外,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外卖即时配送企业的义务与责任,同时对电动自行车的改装、超速及违规行为等现象作出了严格规定。

根据《规定》,禁止驾驶非法改装、加装或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对于驾驶具有非法改装或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的,将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而对驾驶拼装电动自行车的人,将处以1000元罚款,并有权依法收缴和销毁该车辆。

《规定》指出,若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导致无法行驶,可临时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过,然后在经过被占用的路段后,驶回非机动车道

此外,《规定》提到,对于屡次违反交通法规的电动自行车,将执行扣车措施。如果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记录,且车主或驾驶人在接到公安交警部门通知后拒绝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有权扣留车辆

报道同时强调,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需靠近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在需要通过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肩时可下车通行。

IT之家了解到,对于外卖配送行业,《规定》要求即时配送企业应当遵循交通规则,确保配送人员遵法驾驶,合理设定配送时限及路线,同时考虑配送人员的步行及等候时间。

此外,即时配送企业还应对一周内存在三次以上闯红灯、超速或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管控。

如即时配送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 如果拒不整改,或在一个月内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驾驶人数超过企业总驾驶人数的15%,将处以三万元至八万元的罚款,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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