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骗取退款 13 万余元,一女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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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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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一个利用网购退货规则骗取商家财物的诈骗罪案件的消息,上海高院透露称,青浦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这起案件。
案件概述:
被告人小雅(化名)涉嫌利用网购退货规则进行诈骗,采取在购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赠品等手段,骗取平台退款。
小雅在完成虚假退货后将剩余商品转卖,以此再次牟利。为规避监管,小雅使用账号购买商品后立即注销,然后重新注册账号,重复进行虚假退货的行为。
小雅在短短五个月内利用自己或他人账号在平台上购买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再通过虚假退货手段,共计骗取平台退款超过13万元。
法院裁决:
青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小雅采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罚。
考虑到小雅的自首态度及赔偿行为,法院对其量刑从轻处理;最终判决为:小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没收作案手机一部。
被告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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