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泡水二手车”法院判处车行“退一赔三”,重庆高院公布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xxn 阅读:21711 2025-03-15 18:02:45 评论:0

IT之家 3 月 15 日消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今天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购买到受泡水影响的二手车,商家被判退款三倍赔偿”的案例入选相应“典型事件”。

据悉,消费者周某在网络平台上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二手车销售推介视频,视频中该公司声称该车非“泡水车”。然而,当车辆交付后,周某发现座椅上有锈蚀痕迹,进一步询问保险公司后得知该车在 2022 年 6 月 3 日曾涉水造成损坏。

周某随即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判决解除购车合同,要求某中介公司退还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一审法院仅支持周某解除合同和退款的请求。周某提起上诉,请求支持全部诉讼请求。经过二审法院审理后,法院认为某中介公司在涉案车辆的宣传、试车、商讨价格、签订合同以及交付车辆等过程中,未如实告知周某车辆被泡水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某中介公司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周某有权要求“退货并获得退款”,并获得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最终法院支持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本图仅供参考

法院认为,二手车消费正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汽车购买方式,二手车行业不得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一判决尤其针对二手车交易中的不诚信行为做出了坚决的否定,促使二手车交易商积极主动公开二手车信息,有助于净化二手车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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