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正式公布《卫星网络国内协调管理办法(暂行)》: 提升卫星网络国内协调效率,5 月 1 日起施行

xxn 阅读:87978 2025-03-12 12:08:45 评论:0

IT之家 3 月 12 日报道,为了进一步优化国内卫星网络协调程序,提高协调效率,并促进航天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工信部于 3 月 4 日发布了《卫星网络国内协调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日正式对外公布。

《办法》将于 2025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接下来,工信部将围绕《办法》的落实,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 首先,将进行宣传和培训。工信部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相关行业单位宣传和解读《办法》,确保各单位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办法》的各项条款。

  • 其次,着力推进实施。主管部门和各卫星操作单位将以《办法》为依据,系统开展后续的卫星网络国内协调工作;同时,密切跟踪《办法》的落实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并根据产业发展动态不断完善国内协调管理体系。

  • 最后,将加强监督管理。工信部将对《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针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工信部指出,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是全球共享的稀缺资源。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管理,初步建立了卫星网络资料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框架。随着我国卫星操作单位和卫星网络数量的不断增加,国内卫星网络协调的难题日益显现。为更好地适应当前国内协调的新形势,解决协调难题,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商业航天的发展,制定《办法》显得尤为必要。

《办法》共分为六章,包含 33 条内容,涵盖了卫星网络国内协调关系的建立、协调的开展和完成等方面的规定。

  •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包括起草依据、适用范围、国内协调地位的判定标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协调的原则、鼓励措施、协调完成的结果及干扰处置等。

  • 第二章涉及卫星网络国内协调关系的建立,主要包括协调列表的作用和内容、建立条件、协调需求的征集、联络台账的要求等。

  • 第三章规定了无需建立国内协调关系的情形,包括无需建立协调列表的情况、无需列入协调列表的情况及申请增加列入协调列表的情形等。

  • 第四章讨论国内协调的开展,主要包括协调的发起、响应及超时等阶段的要求。

  • 第五章讲述国内协调的完成,包括依规自动完成、双方协议完成、第三方评估完成、主管部门会议完成以及主管部门函件征求意见完成等五种完成形式及监督措施。

  • 第六章为附则,主要包括名词术语、军事及港澳地区的卫星网络协调事宜、实施时间等。

关于《办法》的新管理举措,工信部表示:

  • 首先,加强国家的统筹管理。强化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的协调作用,针对重大和复杂的协调事项,由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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