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因代码抄袭被判赔美摄科技 8266.8 万元
IT之家 2 月 13 日报道称,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宣布,美摄公司在一系列案件中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 8 款产品存在代码抄袭行为,历时三年七个月终于迎来终审判决。
2021 年 5 月,美摄公司发现抖音软件的音视频编辑处理等功能代码大量抄袭美摄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摄 SDK 软件。经进一步比对分析,美摄公司发现字节跳动旗下的剪映、巨量创意、Faceu 激萌、图虫、轻颜相机、多闪、火山引擎 VESDK 等产品也存在软件代码抄袭行为。美摄公司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就上述 8 款涉嫌侵权软件产品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抖音公司及某员工提起侵害技术秘密诉讼。
2023 年 6 月底和 2024 年 5 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犯美摄 SDK 软件著作权,并责令其向美摄公司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约 2670.4 万元。双方均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侵权认定,并改判提高损害赔偿额。二审判决责令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美摄 SDK 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向美摄公司道歉,抖音公司及某员工也要立即停止侵害美摄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总额约为 8266.8 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生效判决的主要认定:
1. 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拒绝提供软件源代码,法院依据目标代码反编译比对鉴定和软件特有内容雷同,认定被诉软件代码存在抄袭行为;
2. 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某员工接触美摄公司软件代码,抖音公司及某员工都涉嫌侵犯了美摄公司的技术秘密;
3. 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应承担停止侵权、道歉赔偿等法律责任。
IT之家的查询显示,2021 年 4 月 30 日,美摄科技发布文章称,已向法院正式起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及多个关联公司,要求这些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自有媒体平台全量推送公开道歉,共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22.74 亿元人民币。
美摄科技表示:经合作伙伴提醒,我们对比发现,从 2018 年 11 月 1 日“抖音”3.0 版本开始至今,抖音实现的视音频编辑处理等功能的软件代码大量抄袭自美摄科技享有著作权的相关美摄软件。更让我们震惊的是,在比对字节跳动旗下的其他 6 款 App“剪映”、“巨量创意”、“多闪”、“Faceu 激萌”、“图虫”、“轻颜相机”时,发现全部都存在代码抄袭迹象,甚至多处函数名一致,甚至抄袭了美摄科技拼写错误的函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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