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鬼秤、包庇最高罚 10 万,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电子计价秤监管新规堵死拆机改装漏洞

xxn 阅读:9576 2025-01-09 16:00:16 评论:0

IT之家 1 月 9 日报道,市场监管总局今晨举行了关于加强电子计价秤监管制度的新闻发布会,以处理人民生活中的“关键小事”。

根据IT之家在发布会的文字记录,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子计价秤的市场秩序,并打击通过电子计价秤实施计量作弊及“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与《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两项计量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副司长刘洪彬表示,电子计价秤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强化对电子计价秤的计量监督管理,尤其是在集贸市场等主要使用场所的监管,对于维护交易公正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缺斤短两”“鬼秤”等问题,开展了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的全面整治,并将此作为解决人民生活中“关键小事”的整治行动的一部分,致力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针对目前在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和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修订了集市主办者的职责、经营者义务及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计量技术规范则针对电子计价秤在生产、维修、检定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特别完善了防止作弊的技术要求。

《办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首先是强化集贸市场主办者的责任。《办法》全面规定了集市主办者的管理职责,涵盖计量制度、诚信体系、计量器具及交易行为等多个方面,明确提出具体要求。在处理计量违法行为时,《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集市内商品的计量监管。同时,在出现计量争议时,集市主办者需及时协调处理,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解和违法查处。

  • 其次,是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办法》要求经营者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并定期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同时,禁止经营者使用存在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若利用作弊器具实施欺诈行为,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以此促使经营者合法经营。

  • 第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办法》规定,若集市主办者未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进行处罚。对于未按规定进行计量器具登记、备案、更新,或者未合理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的,将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若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的计量违法行为却未采取措施,或包庇、纵容,最高可罚款十万元。

此次发布的计量技术规范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特点:

  • 首先,提出“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的要求,以解决“随意拆机、非法调整”的问题。型式评价大纲明确规定,当电子计价秤外壳被拆开时,需启动自锁功能,解锁仅可由授权人员通过高安全动态密码实施,这样可以有效防止随意拆卸或调整,堵住了作弊的漏洞。

  • 其次,推出“唯一性信息核查”的要求,以解决电子计价秤真伪鉴别的难题。型式评价大纲要求每台出厂的电子计价秤具备唯一身份信息,并在强制检定及常规监管中通过制造商平台进行一致性核查。不匹配的将被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防止其流入市场。

  • 第三,制定“三码一封”的技术要求,以实现关键环节的信息规范和安全保障。型式评价大纲对“三码一封”作出统一要求,检定人员需在检定前确认“三码一封”的有效性,只有在条件合规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后续检定工作,这样可确保对电子计价秤各环节的信息标准化与安全。

  • 最后,优化现有计量检定项目与标准,提高基层检定工作效率。检定规程基于科学原则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简化和合并,并提出快速检定的判定方法,同时鼓励使用智能辅助装置来提升检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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