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天津、唐山等 16 个城市入选

xxn 阅读:11128 2025-02-14 18:01:34 评论:0

IT之家在2月14日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今天宣布了关于启动物流数据开放与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

本次试点旨在解决物流行业发展中存在的显著问题,消除“信息孤岛”与“数据烟囱”,实现政府部门、相关企业以及港口、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业务系统数据的无缝对接。同时,将创新物流数据交互模式与处理方案,建立一批代表性示范项目,探索结合公益性与市场化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标准,形成全国范围内的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以促进物流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整体社会物流成本。

试点工作将选择覆盖东、中、西部的典型区域,并兼顾超特大型城市,选取天津、唐山、宁波、金华、合肥、临沂、郑州、洛阳、武汉、宜昌、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霍尔果斯16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与互联试点。

以下是本次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多式联运数据的开放与互联。推动单证的可靠流转、货物的全程追溯和物流数据的标准化,围绕多式联运的“一单制”和“一箱制”服务模式,打通海关、港口、铁路、公路、海运、航空、货代和车队等多个领域的数据。依托物流枢纽运营主体和物流核心企业,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多式联运数据的市场化开放和运作模型。

(二)制造业、商贸与物流的数据融合与应用。推进供应链上下游的数据交换与互通,打破制造业和商贸企业与政府、物流、铁路、港口、航运及货代等多个业务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物流信息系统的无缝连接以及物流全程的追踪。

(三)国际物流数据的综合服务。探索跨境数据融合应用的方法,围绕中欧班列和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大通道,连接各个枢纽节点(港口/陆港/口岸)、海关、海事、货代、铁路公司、船公司、班列公司、机场公司及全球航运网络的数据,推进国际物流的全程追踪和成本降低及效益提升。

(四)国家物流枢纽数据的互联与共享。试点将推动国家物流枢纽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重点围绕航空和铁路等服务通道,推进服务产品信息、位置数据以及场站能力信息等多维度数据的联通,实现枢纽之间的业务协同,规则互动与运营协调,发挥物流枢纽互联的规模效应,促进跨区域的物流、制造及商贸产业联动,显著提高跨境物流的通关效率,显著降低全程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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