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如被签发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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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22: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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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T之家 2 月 11 日的报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2月7日对王自如实施了限制消费措施。由于王自如未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的措施,禁止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所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IT之家早前的报道,王自如在2024年1月遭到强制执行,金额高达3383万元,申请执行机构为上海曙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处理此案的法院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在今年1月,该执行案件“(2024)粤0305执1475号”更新了选定评估机构的信息,涉及标的物为车牌号为“粤CD****5”的一辆蔚来小型新能源汽车,这显示法院正在对王自如名下的该车辆进行评估,准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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